在继承父母财产的过程中,如发生纠纷并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,首先要明确的是如何提起父母遗产继承的诉讼。
1.提起遗产继承诉讼的第一步是确定法院管辖。这通常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。
2.如果被继承人在不同地方拥有住所,特别是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,或者其财产分布在多个地方,选择适当的法院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3.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,当事人应选择一个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。
4.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这类诉讼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。
二、如何确定法院管辖在确定法院管辖时,应当充分考虑遗产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。
1.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,如果被继承人主要的财产是房产,并且这些房产分布在不同的城市,那么在选择法院时,就应当选择其中一处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。
2.如果遗产中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,且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相差不大,那么在选择法院时,也可以考虑选择动产所在地或者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的其他法院。
三、如何遵守诉讼时效在提起遗产继承诉讼时,必须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。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,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。
2.在遗产继承案件中,这意味着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,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如果超过这个时间限制,那么法院将不再受理此类案件。
3.如果继承人在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内,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,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,那么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或中断。
4.如果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,继承人不得再提起诉讼,除非有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决定延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