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在我国刑法立功制度的条文中还没有规定单位立功。
立功的主体必须是犯罪分子,即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承担刑事的自然人,单位不是构成立功的适格主体。
立功,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,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时候,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,经查证属实,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,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,可视为立功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八条,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,查证属实的,或者提供重要线索,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